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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与适用
浏览次数:90  日期:2023-08-10
  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明确了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三大典型虚假陈述行为及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分类界定,新增了预测性信息安全港制度,在传统诱多型虚假陈述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诱空型虚假陈述的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虚假陈述案件的审判实践带来新的指引,也引发许多新的变化。